1、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:本人身份證、筆試準考證(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,審核后一份報考人員持有,一份留存審核單位)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。
2、資格復審時仍為事業(yè)、國有企業(yè)單位人員的,必須出具“同意報考證明”(特別提醒:服務期滿已到企事業(yè)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,在資格復審時屬于事業(yè)、國有企業(yè)單位的,必須提供現(xiàn)單位的“同意報考證明”及縣級各項目主管*開具的服務時間證明;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(xù)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,必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*的“同意報考證明”)。
3、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17年畢業(yè)生中,普通招生計劃畢業(yè)生可持就業(yè)推薦表和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,其他教育序列的畢業(yè)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,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。
4、留學回國人員需出具教育*的學歷認證。相關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(wǎng)站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。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: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。
5、出現(xiàn)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的崗位,從報考該崗位的筆試*控制線之上人員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。
6、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詳閱《云南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解答》。
2024云南省考資格復審時間如下:
1、云南紅河地區(qū):首輪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:時間:2024年4月4日,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30。地點:紅河州人才服務中心一樓招聘大廳(紅河州蒙自市振興路紅河政務服務大樓)。
2、云南文山地區(qū):首批資格復審2024年4月8日完成,*批次遞補資格復審2024年4月9日前完成,第二批次資格復審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,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,并通過文山先鋒網(wǎng)()發(fā)布,請考生及時關注,保持電話暢通。首輪資格復審地點:文山市*初級中學北校區(qū)(文山市登科路8號)。
3、云南楚雄地區(qū):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:時間為2024年4月4日(星期二)8:30全州統(tǒng)一進行。復審地點: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訓學校(楚雄市團結路564號)。
4、云南德宏地區(qū):復審時間:2024年4月3日,上午 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。資格復審地點:按職位所屬縣(市)分設。
5、云南玉溪地區(qū):復審時間:2024年4月6日至7日,上午8:30—12:00;下午14:30—17:30。地點:玉溪市人民警察訓練基地(玉溪市江川區(qū)九溪鎮(zhèn))。
2024云南省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人選確定方法如下:
1、根據(jù)筆試成績確定各職位的排名,根據(jù)排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。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職位排名,成績高的排名靠前,成績相同的排名相同,并列排名的存在將影響后續(xù)排名。
例如,有兩人并列*名,則不再有第二名,后續(xù)的排名直接為第三名。達到筆試合格分數(shù)線(須進行體能測評的測評結果為合格)的報考者中,按各職位的排名不超過職位招錄人數(shù)2倍的比例,確定各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。
例如,該職位招錄1人,有2人以上并列*,則并列*的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,其余人員不進入資格復審;若該職位*名沒有并列,有2人以上并列第二,則*名和并列第二名的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。
2、達到筆試合格分數(shù)線的人數(shù)與計劃錄用人數(shù)比例低于2:1的招考職位,按分數(shù)線以上人員數(shù)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。資格復審時出現(xiàn)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比例的職位,以進入該環(huán)節(jié)人員須具備的條件,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,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。
云南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需要的材料:
1.身份證。攜帶有效期內(nèi)的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。
2.筆試準考證。一式兩份??傻卿泴n}信息網(wǎng),從報名入口登錄報名系統(tǒng)下載打印。
3.畢業(yè)證(學位證)。崗位如有學位要求的,還需提交學位證,由招錄單位在考察階段進行核實。
4.戶口簿。報考有生源地或戶籍要求崗位的,需要考生攜帶戶口簿以驗證其戶籍或生源地。
資格復審相關要求: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,不需要考生專門開具,但考生要對報考崗位要求具備的相關資格簽署承諾,由招錄單位在考察階段進行核實。如考生已經(jīng)準備可以作為輔助材料的,由考生自行攜帶。
在達到筆試*合格分數(shù)線(須進行體能測評的測評結果為合格)的考生中,按不超過崗位招錄數(shù)2倍的比例,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。
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根據(jù)州(市)級及以上公務員主管*安排,持筆試準考證(兩份)及相關證明材料,按時參加資格復審,由招錄單位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進一步核實。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、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,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。
1、2018云南昆明省考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:本人身份證、筆試準考證(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,審核后一份報考人員持有,一份留存審核單位)及證明滿足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2、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18年畢業(yè)生,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,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。
3、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(招考公告所附的政策解答文件已有詳細說明,請審核人員務必認真閱讀)參加資格復審。
4、資格復審要求考生本人親自到場,如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的,可以由考生簽署委托書,請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復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