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去先前規(guī)定的第1條考錄對象,其他人員需具備本市戶籍,落戶時間需在2016年1月10日之前。
對于符合政策性安置、調配等特定條件的人員,如夫妻分居、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、父母身邊無子女等,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相關職位。
關于學歷要求,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(yè)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。擁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社會人員,以研究生學歷報考時,不受戶籍限制。對于以本科學歷報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應屆畢業(yè)生,也不受生源地限制。但若是社會人員以本科學歷報考,則需為蘇州戶籍。對于以大專學歷報考的人員,更是需要蘇州戶籍。
對于還在求學階段、戶籍仍保留在學校的人員,如2014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蘇州生源的畢業(yè)生,他們被視為具有蘇州戶籍,可以按社會人員的身份進行報考。
關于江蘇省的公務員考試,不同的地區(qū)和職位對戶籍有不同的要求。像南京、揚州、泰州、宿遷和鹽城等地區(qū)沒有戶籍限制,而蘇州、無錫、南通、常州、徐州、連云港、鎮(zhèn)江和淮安則有戶籍限制。具體的戶籍要求需參照當年的江蘇省公務員考試官方通知。
報考監(jiān)獄系統(tǒng)職位的人員,不受戶籍(社會在職人員)或生源地(應屆畢業(yè)生)的限制。江蘇省的公務員考試已經全面放開了考生生源和戶籍的限制,符合條件的*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。
在報考公務員時,除了戶籍要求,還有其他一些條件需要滿足。如年齡必須滿18周歲且小于至35周歲,沒有工作的應屆碩博研究生可以放寬到40周歲。必須有好的道德品行、身體和心理素質,學歷達到*本科,除特殊情況下如特別優(yōu)秀的村居干部和公安機關的職位。
對于報考人員,其總成績按職位計劃數(shù)1∶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、考察人選。若總成績相同,則按筆試成績或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成績排序。最終,由設區(qū)市以上的公務員主管*和招錄機關按規(guī)定組織體檢、考察。
公務員法規(guī)定,公務員應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,以及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。
以上就是關于江蘇省公務員考錄的一些戶籍及其他要求的內容概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