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*公務員考試加分政策,有下面這些參考內容:
*公務員考試對于筆試沒有相關的加分政策,針對部分特殊身份的人有相關的定向崗位。
主要定向身份為:*生村官、“三支一扶”計劃、特崗教師、西部計劃志愿者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。
一、貴州省(行測、申論各150分)
根據《貴州省2024年省、市、縣、鄉(xiāng)四級機關統(tǒng)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(人民警察)工作簡章》,少數民族在報考各級民族事務管理*;報考單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轄地域的;報考單位在民族縣及所轄地域;報考單位在民族鄉(xiāng)的,可以在筆試公共科目成績當中加5分。
二、海南?。ㄐ袦y、申論各100分)
根據2024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(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)的相關公告,海南省戶籍(或海南省生源)的少數民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縣(市)或省直單位駐少數民族縣(市)職位的,按本人筆試成績的5%給予加分。如果考試130分,那么就可以加6.5分了。
根據廣西2024年的招錄公告,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給予照顧加分,分值為3分,計入筆試當中的總成績。同時對于烈士子女、志愿者、高層次緊缺人才等群體也給予了一定的傾斜政策。
四、青海?。ㄐ袦y、申論各120分)
青海的加分政策較多,報考六個自治州州級機關的少數民族考試加3分;
所屬縣和大通、互助、民和、化隆、循化及以下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;
父母一方在六個自治州供貨或者是戶籍在六個自治州,報考六個自治州州級機關的,3<工作時限<10,加1分,10<工作時限<20,加2分,工作時限>20,加3分;
報考六個自治州下屬單位的,3<工作時限<5,加1分,5<工作時限<10,加2分,10<工作時限<15,加3分,15<工作時限<20,加4分,工作時限>20,加5分。
定向招錄的按照定向政策加分,退役士兵不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加5分。
2.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、子女加10分;
同一報考者累計加分不超過20分。
六、四川省(行測、申論各100分)
5.12汶川地震表現突出人員,分別加3分、2分、1.5分、1分;4.20蘆山地震中受到省委、省*表彰人員分別加3分、1.5分。以上兩項不累計加分。
根據相關文件,針對2011年之后退役,報名參加本次筆試,以自主就業(yè)方式退役的人員。加分分值根據獲得的榮譽分別加20分、15分、10分、5分。累計不超過20分。
其他地區(qū)針對村“兩委”正職報考鄉(xiāng)鎮(zhèn)、街道機關職位時,優(yōu)秀村干部等會給予加分,具體可以查看招考公告。如浙江可以加10分。
1、廣西公務員考試加分政策及優(yōu)待政策如下:
2、(一)對少數民族報考人員給予照顧加分,分值為3分,計入筆試總成績。
3、(二)根據《烈士褒揚條例》(國務院令〔2011〕第601號),烈士子女符合公務員考錄條件的,在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錄用。
4、(三)根據退役軍人保障法、《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退役士兵安置辦法》(自治區(qū)人民*令第122號)、《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(yè)創(chuàng)業(yè)工作的意見》等規(guī)定,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軍人予以政策傾斜。
5、(四)根據《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志愿服務激勵辦法(試行)》(桂文明委發(fā)〔2017〕4號),在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錄用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。
6、(五)市級以下機關新錄用公務員符合所在市、縣高層次或者緊缺人才引進政策條件的,各市、縣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政策,給予享受人才引進相關待遇。
1、具體方式由各級公務員主管*根據實際確定。少數民族報考者報考定向招錄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。
2、一、A類(自治區(qū)級、市級機關)職位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10分(含少數民族照顧加分),且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 50分。其中,緊缺職位、法官助理職位、檢察官助理職位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00分(含少數民族照顧加分),且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。
3、二、B類(縣級、鄉(xiāng)鎮(zhèn)級機關)職位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10分(含少數民族照顧加分),且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 50分。
4、其中,艱苦邊遠地區(qū)職位、緊缺職位、面向退役軍人招考職位、面向高校畢業(yè)生退役軍人或人武院校畢業(yè)生招考職位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05分(含少數民族照顧加分),且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5分。
5、三、C類(行政執(zhí)法類)職位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05分(含少數民族照顧加分),且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5分,且專業(yè)科目測試成績不低于50分。
6、四、面向優(yōu)秀村干部、優(yōu)秀城市社區(qū)干部招考職位合格分數線為公共科目總成績不低于85分(含少數民族照顧加分),且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單科成績不低于40分。
看來你還是沒有看懂這項加分政策:
1、*項就不說了,照顧少數民族考生。只要能提供戶口簿,上面寫的是漢族以外的民族,都可以加3分,不用另外開具證明的。
2、第二項主要針對的是考生“畢業(yè)之后,響應*號召,參加由“廣西”組織的村官、三支一扶(支農、支醫(yī)、支教、扶貧)、“*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”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”的*畢業(yè)生,任職(服務期)滿兩年以上(截止2010年7月31日),并經考核合格的,在報考我區(qū)黨政機關公務員(參照管理工作人員、選調生)職位時,可享受如下加分照顧:
前提有二:1、必須是在廣西服務;2、必須是服務期滿并經考核合格?。?!
3、你的情況是:以前在河南讀的*,曾獲得河南省暑期社會實踐先進個人,新鄉(xiāng)市優(yōu)秀共青團員,是不可以加分的。
理由:估計你的“曾獲得河南省暑期社會實踐先進個人,新鄉(xiāng)市優(yōu)秀共青團員”,是在在校期間獲得的吧?
這種XXXX先進、優(yōu)秀個人,我都得過,獲得此項榮譽的人也不在少數,不會加分的。
你要好好看規(guī)定,逐字斟酌,大凡*畢業(yè)生絕大多數都能看懂的。心態(tài)要平和,不能太急,否則,會影響你的報名、考試?。?!